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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中共临洮县纪委    浏览量:10487    发布时间:2018-03-15 16:55    选择字号:T | T

近日,临洮县纪委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连儿湾乡连儿湾村党支部副书记景华截留群众养老保险费问题。20128月,连儿湾村党支部副书记景华收到本村群众何某的2012年养老保险费1000元后,没有及时向连儿湾乡社保办缴纳。2016年底,何某办理领取养老保险金手续时,发现自己2012年养老保险费还未缴纳。景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000元养老保险费退还何某。

2.南屏镇荣丰村党支部书记靳忠福截留群众补助款及乱收费问题。2013年,荣丰村实施双特户危房改造项目中,靳忠福从1户群众的一折统存折支取3万元现金,先后支出该户房屋建设费用共28040元,剩余1960元用于个人支出。2015年,在精准扶贫贷款发放过程中,靳忠福以荣丰村富民产业合作社理事长的身份,向11户贷款户每户收取手续费200元,共收取2200元;2016年,靳忠福又向8户精准扶贫贷款户每户收取资料复印等费用50元,共收取400元,累计收取2600元。靳忠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截留资金和违规收取费用已退还群众。

3.上营乡黎明村村委会主任宗维学、村文书李正江冒领群众粮食直补金问题。2009年,宗维学利用职务之便,将本村长期外出打工的陈某、宗某2户群众粮食直补账号更换为自己亲属的账号。2009年至2016年期间,宗维学共领取2户群众粮食直补金共计13063.76元,全部用于个人家庭生活支出。2015年,因同村1户群众外出无法联系,李正江便将自己的粮食直补金账号提供,领取该户粮食直补金816.6元,用于个人家庭生活支出。宗维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李正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追缴国库。

4.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工会主席赵生林骗取畜牧贴息贷款问题。201412月,赵生林隐瞒自己公职人员身份,在实际未搞养殖业的情况下,向某银行申请并贷取了畜牧业贴息贷款20万元,贷款期满后,赵生林将本金全部归还。赵生林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享受贴息资金全部追缴县财政。

5.衙下集镇刘家庙村党支部书记王世华、村委会主任董万斌、村文书张金鱼私自出售贫困户免费补助地膜问题。2015年,衙下集镇刘家庙村发放贫困户补助地膜过程中,王世华、董万斌、张金鱼三人在未征求贫困户意见的情况下,私自商议,从每户贫困户补助的3卷地膜中预留1卷,将市场价每卷100元的地膜以50元的价格出售给其他农户,共出售地膜105卷,实际给每户贫困户发放2卷地膜和50元现金,侵害了贫困户的切身利益。董万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王世华、张金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董万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和政府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广大党员干部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但从全县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来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工作不严不实,贯彻落实扶贫政策不够到位,有的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严重损害贫困群众的利益,极大削弱群众的获得感。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极大侵害了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这是党纪党规绝不容许的。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牢记宗旨意识和职责使命,做到在其位、谋其政。一是要层层传导压力。各乡镇、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中央、省、市、县有关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下去,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和考核,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实到基层,以一刻也不能放松的作风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推动扶贫政策措施落实,紧盯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抢占掠夺等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三是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以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要求为尺子,瞪大眼睛、拉长耳朵,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治理和坚决纠正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别是对一些职能部门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等懒政怠政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理。要对典型问题坚持“一案双查”,并在第一时间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强有力的问责措施倒逼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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